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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救人反被诬陷撞人 警察调查还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0日17:18  新安晚报
男子好心救人反被诬陷撞人警察调查还清白
事情发生后,前来协调的警察成了王小马家的常客。

  王小马夫妇在芜湖县湾沚镇开了一家建材销售店。3月19日,王小马开着三轮车外出送货的途中,遇到麻烦事。

  王小马说,当时妻子从后视镜中看到三轮车后面20多米处有人倒在地上,马上喊停车救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伤者董小芳(化名)“咬定”自己受伤与王小马有关。尽管交警部门认定这个事儿与王小马没关系,但是,出院后董小芳经常呆在王家不走。

  ■尴尬 受伤妇女住进家

  5月8日中午,记者来到王小马的店门口时,一名打着绷带的妇女正拽着王小马妻子李玉梅的衣领,两人发生激烈争执。

  “那个女的姓董,经常来王小马家。一开始来的是她家的亲属,她出院后,矛盾开始升级,干脆大白天就‘住进’了王小马家里。”在现场维持秩序的三元派出所民警张伟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王小马先后30多次报警,每次接警后,派出所都不得不派出警员赶往现场。

  “有时早上打开大门,他俩(董小芳夫妇)就来到我家,有时到第二天凌晨一点才走。”李玉梅说,一天到晚都不得安宁,9岁的小女儿晚上常被噩梦惊醒,“80多岁的婆婆犯心脏病卧床不起”。

  受董小芳的影响,一个月来,王小马的建材店几乎不能正常营业。

  王小马说,更让他不堪忍受的是,董小芳还在李玉梅做好的饭菜里浇上水,让一家人连饭都没得吃。

  三元派出所的民警也感到无奈,不管怎么劝说,董小芳就是不听,为防止起冲突,民警只能在王小马家呆着,直到她半夜离开。

  ■李玉梅 都是救人惹的祸

  时间回溯到3月19日。

  据李玉梅回忆:当天早晨7时许,王小马开着农用三轮车从三元老街送一批建材到豹山村一位村民家里,当行至肖旱路大潘村时,坐在农用三轮车副驾驶座上的李玉梅从后视镜中发现车后20多米处有人倒在路上,于是叫丈夫立即停车。

  “当时那个女的头上直冒血,人也昏迷了,旁边还倒着一辆电动车。”李玉梅说,后来路边还有五位路过的村民围观,看到女子伤情危重,李玉梅用手机拨打120,随后又到村口去接急救车,120赶到后将女子送到了医院抢救。

  据了解,董小芳头部受伤,伤势十分严重。由于报警及时,董小芳脱离了危险。4月21日,董小芳出院。

  王小马说,他意想不到的是,董小芳一家不但不感谢,还一口“咬定”其受伤与他有关。3月21日,她的亲属便来到王小马家讨要说法,一个月后,董小芳经常早出晚归“住进”王小马家中。

  ■交警部门 两辆车没有碰擦

  事发后,芜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展开调查。

  芜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后乐超中队长说,事发后,他们走访了李玉梅所说的围观者,但他们都表示只看到女子受伤倒在地上,并未见是怎么受伤的。

  后来,事故中队调取了三元信用社室外的一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王小马驾驶的农用车19日早上7点53分从芜屯快速通道驶入肖旱路,1分58秒后,董小芳才骑着电动车驶向肖旱路。“按常理推断,几公里的范围内,开在前面的农用车不可能撞上后面的电动车。”

  为慎重起见,芜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对电动两轮车与农用三轮车是否有接触碰撞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显示,电动车与农用三轮车无对应接触部位,伤者上衣上所留印痕无硬器物刮挂形成的破损特征。

  后乐超中队长说,根据鉴定,这是一起单方事故,“王小马没有直接责任”。

  ■镇政府 值得同情但闹事不对

  “她早出晚归住进别人家,无非是争取医药费。”三元派出所教导员沈建午说,董小芳受伤后,在医院花费了近十万元的医药费,为此派出所与董小芳所在单位及所在村负责人多次进行协商,争取更多的资助,“眼下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明显违法”。

  “接到派出所的报告后,镇里安排司法所进行了调解。”湾沚镇副镇长周寿文说,根据交警的论定,没有证据证明王小马有责任,去别人家里呆着不走是明显不妥的。

  “下一步镇里还将继续做协调工作。”周寿文说,董小芳的现状值得同情,但同情不代表她有道理,她应当通过新农合、民政捐款等其它方式寻求帮助。

  ■律师 公安应采取强制措施

  一方说自己被人撞了,一方称自己是见义勇为,争议就这样产生了。

  芜湖浩诚律师事务所的丁宜江律师认为,交警部门已对双方车辆进行了痕迹鉴定,结果是两车未发现接触,交警部门对此案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就是对这一争议的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的裁决,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

  丁宜江说,董小芳说自己是受害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不应该跑到对方家中赖着不走,此举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人生活,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应当上门劝说,劝其离开。如果不听劝说,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其训诫;如果严重地影响了他人的家庭生活,公安部门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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